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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,高等法院今天宣布改判無罪。法官表示,市議會及立法院有依法查明公職人員是否具有雙重國籍的責任,但卻未履行。加上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,因而改判無罪。對此,謙誠法律事務所李勝雄律師表示,李慶安身為民意代表,應明白民代規定,他認為此判決可能引發司法爭議。

多位民進黨立委3年前向台北地檢署遞狀,指控李慶安有雙重國籍,涉嫌偽造文書及貪污。台北地檢署於2年前以詐欺罪嫌起訴李慶安,認為李慶安故意隱瞞美國國籍身分,詐領1屆北市議員和3屆立委薪資、津貼等公費,共1億多元,經台北地院審理後,依4項詐欺取財罪和偽造文書罪,判處2年徒刑,李慶安不服,因而上訴高等法院。

高院在今天撤銷原判決,改判李慶安無罪。高院法官認為,市議會及立法院應善盡調查公職人員國籍的義務,但李慶安在任期屆滿前,並沒有被撤銷或解除職務,加上檢方證據不足,無法證明李慶安有不法取財的意圖。因而判決她在任職期間支領的各項費用,並非不法。

據了解,李慶安今天在辯護律師蔡世棋的陪同下出庭,當高院改判無罪時,她透過蔡世祺指出,感謝高院今天的判決,還她清白。她也說,此判決可證明她在執行職務的期間,領取的都不是不法所得,並沒有詐取台灣人民任何1毛錢。

對於此判決,李勝雄認為,可能會引發極大爭議。他表示,李慶安身為民意代表,應明瞭民代不許擁有雙重國籍的規定,但卻明知故犯,在此種情況下被判無罪是有問題的。李勝雄說,李慶安是否故意隱瞞很難以主觀判定,因此高院應就更多客觀事實認定,才能取得大眾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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